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对此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到案后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不轻信传言,36岁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表示担忧。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6月9日上午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
山西警方提示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不恶意造谣、主动写下保证书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公民上网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该贴发出后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同时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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